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号)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赴高校开展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7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招聘可不受名额限制。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在试用期内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赴省外高校开展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答辩,由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应聘者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答辩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答辩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各站招聘情况后,再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招聘行程及时间: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参加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全国高校2020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暨东北高师院校联合供需洽谈会”。
招聘时间:2019年11月30日8:30—12:00;
招聘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具体展位以现场为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投递简历。
第二站:华南师范大学。拟定参加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师范与综合类大型招聘会”。
招聘时间:2019年12月7日8:30—12:00;
招聘地点:石牌校区西区田径场(具体展位以现场为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投递简历。
(二)具体考核流程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高校网站有关公告。
(三)考核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安家补助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博士学位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50万元,前5年每4万元,后5年每年6万元);获得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40万元,前5年每年3万元,后5年每年5万元)。安家补助费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员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由市住建局或房管部门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保障住房。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现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以上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四)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直接到招聘地点提交个人简历或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或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可推迟至2020年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教师资格证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号公告》、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根据答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实习。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九、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答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张晓盼:18976900039
0898—62835439(琼海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1.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2.海南省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琼海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