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4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后出生),能胜任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应聘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2年10月25日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00—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0—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0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专、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情况,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0—28日12︰00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0—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笔试前3天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请及时关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应聘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均为系统自动生成);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并在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须同时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5.应聘BC01—BC09岗位的需提供连续三年及以上连续中职(含技工)教学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BC10岗位的需提供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6.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根据岗位不同,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详见《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试讲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合成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0543-7010118、7010107、13754678055、18754308702、15563099919、1886050375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附件:
附件1:2022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