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教育系统部分紧缺学科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由瑞安市教育局联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瑞安市教育系统部分紧缺学科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放宽至非师范类。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1)。
(三)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本科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证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年8月前。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代码 |
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招聘单位 |
1 |
200212 |
高中历史 |
3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 |
瑞安市塘下中学(1人)、瑞安市第四中学(1人)、瑞安市第十中学(1人) |
2 |
200219 |
高中地理 |
1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 |
瑞安市第八中学 |
3 |
200501 |
特殊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 |
瑞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周四)16:00止。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0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原件(证明除外)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证书原件(证明除外)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师范类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除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原件,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原件(包括计划书封面、招录信息所在页)及复印件,原件(证明除外)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以压缩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55017313@qq.com,压缩文档文件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须包括如下内容:
(1)报名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扫描文件,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材料名;
(2)报名表,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
也可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来瑞安市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瑞祥新区瑞枫大道801号瑞安市教育局603室。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2019年12月13日(周五)前,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3.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入围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瑞安市教育局接受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考点设在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5分钟。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员,学历条件仍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已入围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递补入围体检人员不再另行公告;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或其他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同时解除相应对象就业意向书。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对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02320,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网址: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附件:1.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0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