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放大学及所属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甘肃开放大学及所属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我校研究审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为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7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需进入甘肃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gkzp.gsou.edu.cn/)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在“网上报名”——“我的资料”中补充完善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情况等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报名材料,而后进入“报名管理”,选择“事业编制人员”中的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附件中上传的报名材料须放在同一个文件中(格式为Word或PDF,大小不超过10M),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
3.相关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择业期内应聘人员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包括离职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提交的报名申请中所学专业应与本人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一致。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请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8日,我校将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中查询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及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报名,因资格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管理岗位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材料分析及公文写作等,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岗位,由学校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须携带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报考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3:1的岗位,由学校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逻辑思维等能力。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知识问答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七)体检
学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三甲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由学校组成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档案、函调等方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和聘用
学校将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应聘人员考试前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前咨询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避免因来兰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日,应聘人员须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一扫三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查核酸测温(须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检测<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入考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
(三)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期间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四)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我校将适时在人事处网页或招聘系统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一经发布,视为告知。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因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无法取得联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甘肃开放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25920
甘肃开放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931-8821621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17352020202
甘肃开放大学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