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和直属系统教师需求情况,拟面向部分高校进行校园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包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优秀教育人才70人。其中:语文13人、数学10人、英语9人、思想政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物理12人、化学6人、生物3人、计算机1人、心理1人、体育2人、美术1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本科毕业生要求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期间所学专业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期间所学专业须一致。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8.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9.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10.岗位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详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市内各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以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校园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9日9:00-10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js.btjy.net/zhaopin/进行报名。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报名表右下角)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准确详细填写相关信息,详细填写本人上学(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已参加工作的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详细填写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否则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上传资料清单如下: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不上传);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其中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可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可报考3个志愿(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三)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3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间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可直接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参加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初审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媒体发布公告为准),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评审
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数核减聘用人数。特别短缺学科,经市教育局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
(一)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试讲和说课两个环节。
1.试讲、说课内容:以普通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报考人员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限时试讲。试讲后报考人员针对自己所讲课程,就教学目标的确立、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讲解说课。评委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需求,针对考生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潜质潜能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具体形式由评委现场组织。
2.试讲、说课流程:抽签确定试讲、说课顺序及题目。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说课3分钟,应聘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说课。同一时段同科目竞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试讲、说课满分共100分,试讲70分、说课30分。
(二)评审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招聘考核工作全程监督,试讲、说课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入围人选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
包头市教育局与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包头市教育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单位)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同意,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二)聘用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岗前培训。市教育局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5.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考核培训科全程监督指导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十、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包一中:孙老师,15947221625;
包九中:张老师,13848628165;
包头蒙中:侯老师,15647205315;
包头回中:姜老师,13848735168;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李老师,15547230719;
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王老师,0472--5259009、13019559997;
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赵老师,0472--5253569、15049349993;
包头艺校:刘老师,0742--5253986、15174993089;
包头市教育局:田老师,15848218877。
(二)监督举报:
根据近期包头市疫情防控要求,全市处于静默状态,广大考生可通过邮箱进行监督举报。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邮箱:btsjyjzgb@126.com。
本公告由包头市教育局专项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