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善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嘉善教育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嘉善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详细见附件1)
本次共招聘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7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未含高层次转招岗位),其中普通高中3人、初中18人、小学45人、学前教育4人。
(善教人2022〔148〕号)高层次招聘岗位计划数未有合适人员聘用的,剩余计划数转入本期选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善教人2022〔149〕号)。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要求见附件2;)和学历等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
(三)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义务段教师(除义务段音、体、美教师外)
(1)普通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的国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义务段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教师
(1)普通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专业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体育和美术限嘉善县户籍或嘉善县生源)
3.幼儿园教师
普通高校2023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 网上预报名登记
请各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明确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意向报名学校及报名岗位。(微信扫码)
2.现场报名点安排
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组分赴浙江金华、杭州两地进行现场招聘,选定某所高校附近一个场所作为报名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前来应聘。应聘日上午报名,下午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以招考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考点中已招满,下一考点将不再推出。学前教育考点只安排在杭州,金华不设考点。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金华瑞莱克斯大酒店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888号世贸中心C座)五楼会议室:武义厅、兰溪厅。
(2)2022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杭州未来科技城盈阳君亭酒店(地址:杭州城西未来科技城余杭塘路1993号,六楼羽毛球馆)。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4),本人简历一份;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如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
(5)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7)限户籍或生源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嘉善县教育局指导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以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问答和说课、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3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善政办发〔2019〕56号《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号《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疫情防控。在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各考生需自行提前了解招聘所在地(金华市和杭州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浙江省外低风险地区院校的应聘人员应提前3天进入浙江省,要落实入浙江省“三天三检”的防疫政策。应聘人员当天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承诺书进入报名现场。)
2.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3.政策咨询电话:0573-89102615或84609907。
4.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1.2023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
2.非师范类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3.2023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健康承诺书
嘉善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