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和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岗位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确认对象
岗位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岗位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1日(周一)上午9:30。
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南苑街道平吴街1号),到109教室报到。
三、岗位确认流程
1.请考生在岗位确认当天9:30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健康申报表(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的除外)到指定教室报到,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岗位。
2.首先由报考该岗位排名第一名考生在本招聘岗位中进行选择,考生当场填写岗位确认书,其余考生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在余下的招聘岗位中选择并进行岗位确认。岗位确认结束后将就业协议书(原件)将给相应招聘学校。如果毕业院校采取网络签约方式,与招聘学校一起完成网签流程。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身份证”,上交附件2《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和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打印),岗位确认当天交工作人员。
2.参加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认证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轮到岗位确认开始到确认岗位书填写完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4.岗位确认过程中,考生慎重对待每一个招聘岗位;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须填写《岗位确认放弃书》。
5.根据《公告》规定,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6.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时若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报考资格。
7.根据《公告》规定,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8.岗位确认结束后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对相应招聘岗位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安排于11月22日(周二上午)。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详见《临平区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指引》(附件3)。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网站(https://lpjszk.311100.com/)。
联系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
附件:
附件1: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面试排名及进入岗位确认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3:临平区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