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及《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发〔2022〕96号)精神,我县决定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进行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现场双选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双选招聘共设65个岗位144人(实名编制17个岗位22人,聘用教师控制数48个岗位122人)。
(一)实名编制
1.初级中学教师共15个岗位20人;
2.幼儿园教师共2个岗位2人。
(二)聘用教师控制数
1.高级中学教师共11个岗位60人;
2.初级中学教师共22个岗位39人;
3.小学教师共13个岗位13人;
4.幼儿园教师共2个岗位1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23届河池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
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双选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现场双选活动。
1.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2.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考生须填写《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自行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也可到招聘现场填写),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考生(河池学院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现场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在双选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河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新冠防指办〔2022〕27号)要求,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核验前14天无国内外中高风险旅居史,无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性)接触史,无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驻留史,无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性)接触史;进入校园要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符合疫情防控条件方可入场;
4.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830200。
附件:附件1.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1.18.xls
附件2: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11.18.xls
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