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试行)》和《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笔试后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3日上午8:00开始;
(二)地点:凤山县高级中学1、2号教学楼(凤城镇教育路258号)。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1月30日-12月1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404室(凤山县凤城镇文笔路100号)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需在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书面声明扫描件或拍照发电子邮件至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fj6816345@163.com)。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本次县级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在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三)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项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四)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相应职位面试结束,经相关审核程序确认无误,由本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组织考生到原面试室宣布考生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2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体检合格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考生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选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单位已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面试。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凤山县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并逐项落实。
(二)面试前个人防疫要求
1.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至面试结束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疫情防控居家健康观察记录表》(附件2),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3.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面试。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5.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及时关注所报考地疫情防控要求(河池疾控微信公众号),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确保顺利参加面试。
(三)面试现场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面试当天必须出示《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3)及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生自备)。
考生入场流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正常(<37.3℃)→经专用通道进入面试点候考室。
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招聘面试工作的,责任自负。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面试前5天需向凤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联系电话:0778-6821021)。
八、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交通路线。因受疫情管控和场地限制,面试当天所有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面试考点。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附件1: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022.11.23.xlsx
附件2:考生居家健康自我监测信息登记表2022.11.23.xlsx
附件4:凤山县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11.23.pdf
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