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 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包头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市体育运动学校及部分旗县区共计划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00人。其中: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引进146人,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5人、高新区教育系统引进28人,土右旗教育系统引进8人,白云区教育系统引进8人,达茂旗教育系统引进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学位不可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期间所学专业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期间所学专业须一致。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时可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年龄要求
引进大学以上毕业生(包括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体情况见附件1)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5.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日语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6.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各学校音乐、美术、体育专业。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和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人才引进流程
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实操)、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校就业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市教育局组织相关旗县区教育部门及招聘单位(学校)人员,组成4个校园宣传招聘小组,从12月1日—12月31日,分组分区域赴各地相关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具体情况请随时关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校就业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的公告)。
(2)网上报名。登录网址:http://js.btjy.net/zhaopin/进行报名。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准确详细填写相关信息,详细填写本人上学(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已参加工作的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详细填写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否则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上传资料清单如下: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④除可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其中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扫描件应为jpg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可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可报考1个志愿。
(三)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间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可直接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参加包头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初审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头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2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媒体发布公告为准),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2.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详见附件2);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详见附件3 ),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3.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未达到面试测评最低比例的岗位,属特别紧缺学科的,报请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比例。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按照岗位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面试测评工作
面试测评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成绩评定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并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七)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地区、用人学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入围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学校(单位)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并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并签订引进协议。
2.人才引进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由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全程监督指导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招聘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人才引进待遇
1.过渡住房保障。优先为各类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的人才公寓保障。
2.折扣购房。对高层次青年人才给予购房优惠,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12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9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3.岗位聘任。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级十级,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初聘初级十一级;对引进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设岗位聘用。
4.发展培养。通过导师带徒,青蓝工程,教师引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教师培训,并采取到名校跟岗学习的方式对新教师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同时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相应的平台,根据本人的成长情况,阶梯式的授予荣誉,畅通发展渠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和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考核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0472-5177037、5143038;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2-5174838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本公告由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包头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1.包头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