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2019年公开选聘初中全科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9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高学历层次人才来我县发展,提高教师队伍人员素质,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结合我县201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剩余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初中全科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临漳县教体局下属中学公开选聘初中全科教师17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临漳县2019年公开选聘初中全科教师岗位表》(附1)。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1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不限户籍;
9、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0、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www.linzhang.gov.cn发布选聘公告。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考岗位为:初中全科教师。报名时选聘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临漳县永阳路9号)一楼。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临漳县2019年公开选聘初中全科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可提前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一份。考生提交报考资格审查表后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8张;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www.chsi.com.cn);
(5)报到证(已在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可报考);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报名者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人民政府网:www.linzhang.gov.cn,临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测评人员。
《测评通知单》的领取时间、地点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测评通知单》。
(三)测评
1、测评方式。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测评时间为8分钟。
2、测评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仪态仪表、教师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答题要点等对面试者进行量化打分。
3、测评分组和顺序。选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超过3: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测评与岗位选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
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测评打分。测评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测评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
5、成绩公布。测评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加试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要求于测评工作结束后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测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选校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临漳县人社局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0310-4929803
监督举报电话:临漳县纪委监委0310-7812388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