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第十二中学创建于1954年10月,1961年被确定为武汉市重点学校,2003年评为湖北省示范高中。学校地处武汉市中心城区青年路,紧邻汉口CBD、同济医学院,周边有武汉国际广场、新世界百货、K11购物艺术中心、西北湖公园、中山公园,地铁2号线、7号线及多条公交线路停靠学校附近站点,工作和生活环境便捷优雅。
学校先后被团中央、教育部授予“活跃的中学生生活学校”“全国首批校园足球示范校”“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湖北省教改名校”“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基地”“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特色学校”“武汉市四星级智慧校园”“武汉市优秀教学模式先进单位”“武汉市绿色学校”“武汉市足球传统项目学校”。
为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增强办学实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江汉区投资3.07亿开展十二中校园改扩建工程。该举措将为全面促进江汉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十二中教育集团,把武汉市第十二中学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特色高中提供有力支撑!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武汉市第十二中学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招聘学科及岗位详情
高中数学教师2人
学历学位:具备相应学历和学位
最高年龄:30
专业要求: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及相近专业
执业资格: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高中英语教师2人
学历学位:具备相应学历和学位
最高年龄:30
专业要求:英语、翻译(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及相近专业
执业资格: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高中物理教师2人
学历学位:具备相应学历和学位
最高年龄:30
专业要求:物理学、学科教学(物理)及相近专业
执业资格: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加入我们
欢迎有志于从事高中教育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加入武汉市第十二中学精英教师团队
报名方式、招考程序及其他事项以近期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whptc.org/)发布公告为准。具体链接见此贴底部左下方:阅读原文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航空小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