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于2003年和2009年整体并入,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完整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应聘考核表》,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ue.edu.cn)和设岗学院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设岗学院+岗位类别+姓名)。设岗学院联系方式登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查询。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方式所列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如具备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如具备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科研或教学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5周岁。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期限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视为不符合岗位招聘报考条件。
3.关于学历的说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负责,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公开监督。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学院面试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学院面试。设岗学院经初选和资格初审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自我介绍、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指定,试讲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视为不合格。设岗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等简便程序进行。学院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学院另行通知。
(二)校级考核。学校人才引进复核小组对校级考核人员审定后组织面试,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等环节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同意票数达到考核专家组人数2/3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时,学院面试成绩排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校级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参加体检但未在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和设岗学院共同负责,以面谈、查阅档案、去函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www.h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招聘结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到等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存在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按相关流程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236321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5210478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