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凤凰小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余杭区凤凰小学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教〔2020〕59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公开招用非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教师两名。具体岗位为语文教师1人、音乐1人。
二、招用条件
【语文、音乐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临时聘用教师岗位编外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教师岗位须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6.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732518457@qq.com
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
1.考核时间:2月2日下午12:30;
2.考核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凤凰小学城南校区;
3.考核人员:电话通知;
4.考核形式:现场抽内容,试讲8分钟;
5.录取结果:我校将在2月3日9:00-17:00电话通知通过的考生。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我校将另行通知。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聘用人员我校将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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