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技师学院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曲靖技师学院创建于1973年8月,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办、曲靖市人社局主管,以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校。2009年4月被国家人社部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11年12月被国家人社部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成为曲靖技师学院,是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十四五”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一阶段建设院校、中国焊接协会机器人焊接(曲靖)培训基地、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云南省第十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学院占地面积232.01亩,建筑面积12.94万平方米,现有在籍学生12356人,专兼职教职工435人。设置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光伏应用技术、焊接加工等15大类72个专业。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补充优化曲靖技师学院教师队伍。结合曲靖技师学院实际,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1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拟引进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引进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引进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取得相应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名开始之日前(2023年2月13日)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曲靖技师学院计划引进17人。具体引进专业要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技师学院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附件4)。
曲靖技师学院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当年引进教育人才质量调整引进专业(学科)及计划数,如果引进教育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院要求,可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六、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分别给予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七、引进方式
此次教育人才专项引进采用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3月10日18:00。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曲靖技师学院办公室:0874-3980551
侯老师:18987425112;刘老师:18987403525
电子邮箱:1024499453@qq.com。
请应聘者于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咨询和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及要求:
(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小一寸、蓝底、电子版);
(2)《曲靖技师学院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引进报名表》(见附件5);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4)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获奖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
(5)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的科研课题、论文、专利等。
以上报名材料,(1)项单独形成一个文档,(2)-(5)项请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两个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进行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请命名为“教育人才专项-姓名+专业+学历”。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均须为彩色显示清晰的JPG图片格式或PDF文件格式,《报名表》(附件5)的“考生报名承诺”项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八、引进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引进对象和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人员确定:报名结束后,引进计划数与报名审核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曲靖技师学院提交《曲靖技师学院公开引进2023教育人才专项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素质考核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说课占面试成绩的70%。面试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2.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3.面试成绩确定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占30分,说课占7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引才程序。
(2)面试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引才程序人员的,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引才计划人数,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由曲靖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才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五)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技师学院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曲靖技师学院引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引才学校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的人员,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公开引人才进入学院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0874―3316131
曲靖技师学院0874―3980551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30108
附件:3.师范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所名单.docx
附件:4.曲靖技师学院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5.曲靖技师学院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引进报名表.docx
曲靖技师学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