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2019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9〕83号)和区委常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各类学校的编制及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安排
(一)招聘高(完)中学校教师37名。
(二)招聘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20名。
(三)招聘小学教师186名。
(四)招聘公立中心幼儿园(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教师12名。
(五)招聘区职教中心教师28名;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高(完)中学校、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岗位:2017年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2017年至2019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其中:应聘中小学美术、音乐、体育紧缺学科岗位招聘条件适当放宽,中学放宽为:2017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放宽为:2017至2019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2017年至2019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毕业生,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应聘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2017年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应聘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师岗位:2017年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18-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视为2017年至2019年毕业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由潮南区人社局和潮南区教育局在潮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6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潮南区东山中学。咨询电话:潮南区人社局:0754-87761043;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三)报名要求。
1.所有应聘者,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其中:(1)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或代管人事关系的,应提供相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薄为依据,户口薄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户口迁移或变更等的有效证明。(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区职教中心、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岗位,中学及小学美术、音乐、体育紧缺学科岗位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按设置什么学科,招考什么专业的原则,招考学科专业对口的人员。考生按所学专业对应学科(学科组)进行报考,报名时应填写学科及学科组代码。报考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及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考生按所学专业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应填写学科及学科组代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组,如小学语文A组、高中物理科组等。多报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以《报到证》、毕业证书注明专业(方向)为依据,按所学专业填报到学科组。报考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可从网站下载打印或报名时领表并认真填写。
5.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报名时未在备注栏注明和填写《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
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1.笔试。
(1)试卷命题分为A、B卷:A卷为高(完)中学校、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区职教中心、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师岗位;B卷为农村小学、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主要内容包括: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汕头市六都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学科组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潮南人才网公布。
3.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组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入围对象。
5.入围对象选择岗位:按报考学科(岗位)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入围对象选报具体任教学校(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同一学科(岗位)组因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对象。出现入围对象人数多于岗位数的,按该学科(岗位)组内缺编最多的学校,增加岗位,由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协调选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潮南区人社局、潮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方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为高(完)中学校、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区职教中心、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农村小学教师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使用教育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为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使用教育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在潮南人才网(网址:www.cnqrc.com)公开发布。
举报监督电话:潮南区人社局:0754-87761043
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附表:1.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
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9年12月20日《汕头市潮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中关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满起止时段“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更改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