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组织平南县中学、平南县龚州中学、平南县大安高级中学到区内高校招聘教师7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3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进行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2021、2022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也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已签约贵港市(含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将分别在桂林市、南宁市有关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聘站点一: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活动时间:2023年3月4日(报名时间:9:00—12:00)。
招聘站点二: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活动时间:2023年3月12日(报名时间:9:00—12:00)
招聘工作按招聘活动站点的时间顺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按照招聘站点的岗位计划完成签约人数进行核减,已完成签约的岗位计划不再进行招聘,对核减后剩余的岗位计划将在下个站点招聘活动举办前另行公告。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并审核通过的,提交《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
2.个人简历、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核验,提交复印件各1份。
3.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开考比例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会当天电话或微信等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拟定签约人选。
如放弃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则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落选未签约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及用人单位需求,可按同专业、同考场的考生对空缺岗位再次现场报名选岗,按高分到低分现场确定递补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五)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如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协议自动解除。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用编方式的人员,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城区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乡镇学校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五、防疫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广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73-3698022。网址:http://gxnujyb.good-edu.cn/index.php。
南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办咨询电话:0771—3908992。网址:http://gxtc.doerjob.com/nologin/school.ht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活动站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rsj.gxgg.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南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5-7861177。
附件:1.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春季期平南县赴外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平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