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黄州区教育局(下称“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2023年2月24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为:黄州区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黄州区沿江路30号)。
3.报名要求:
(1)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实行“考生按学段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提供《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3张、学校或院系出具签字盖章的推荐书(附件3),同时提供学生证。
2023年7月31日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四)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入围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每人每次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准考证。2023年3月21日8:30-17:30,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黄州区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卷面满分的40%划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专项招聘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笔试。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予以公告。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分学段学科按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违纪、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照30%和7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安排到学校进行岗前实习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考察对象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实习期满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因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特设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huangzhou.gov.cn/),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8671197区教育局人事股;
0713-811195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附件1: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修改).xlsx
附件2:黄州区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黄州区2023年面向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推荐书.doc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