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等人才政策,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名额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响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17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响水现代化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响水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3)到电子邮箱:xs86889782@163.com。并将以下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部门牵头、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响水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响水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对应享受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和县属国有企业本公告中第五条第一款相应层次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1﹒选择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贴标准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大学本科生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响水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响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响水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引进的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6﹒引进的卫健系统优秀毕业生,分配至县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增加20万),并给予5年,每年20万元薪酬补贴;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含A类高校本科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有三年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增加10万),并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非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同上。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xsdj.com.cn(响水党建网),咨询电话0515-86889782(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15-68020016(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中共响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响水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附件3: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