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该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详细情况见附件《越西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
11日。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硕士、本科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的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大学期间补考科目超过2科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越西县在聘的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7.在各级人事招录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9.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事项提示。
应、往届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报名地点:麗枫酒店(成都温江大学城店)会议室3楼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如实手工填写《越西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科生须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应届生由学校提供,往届生由档案存放机构出具);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大学学籍成绩表各1份(应届生由学校提供,往届生由档案存放机构出具);
(五)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测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未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方式
1.加试
本次招聘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若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5:1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加试。需进行加试的,加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其中体育教师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讲微课人选(专业知识测试70分以下的不进入讲微课),若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讲微课。
研究生及“985”大学、“211”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占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讲微课环节。
2.讲微课
讲微课题目在普通相应报考岗位教材中抽取,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未按规定准时到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专业知识测试、体能测试和讲微课均由越西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相关成绩将及时在“越西人社”“越西教体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签定协议
招聘小组按照讲微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意向性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沟通,协商一致的签订意向性协议。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要求签定协议的通知后,须在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协议,超过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不签定协议或不给明确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招聘小组将依据讲微课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讲微课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拟考核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意向性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递补一次。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越西县教体科局报到,移送档案等资料,逾期未报到和移送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876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8522165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