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市属事业单位。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基建管理员”岗位招聘对象仅为“2023年应届毕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工作,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关爱学生,身体健康。
2.具有较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对口和较强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胜任学校教学、管理和班主任等工作教育工作者的基本心理素质。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教师岗位、行政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上限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岗位任职要求 |
1 |
制冷实习指导教师 |
1 |
35 |
制冷与低温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方向)、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不限 |
1.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有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四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优先; 4.具有制冷或暖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比赛带赛经验优先。 |
2 |
轮机管理专业教师 |
2 |
35 |
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有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技能四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优先; 3.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3 |
思政教师 |
1 |
35 |
经济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等思政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能承担中职思政课程的教学工作;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4 |
数学教师 |
1 |
35 |
数学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能承担中职数学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4.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5 |
宠物经营与养护专业教师 |
1 |
35 |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实验动物学、农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身体健康,对宠物有爱心、耐心、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 3.熟悉国内实验动物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了解国外实验动物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 4.具有宠物养护相关专业职业经历优先; 5.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宠物高级美容师、宠物训导师三级以上证书者优先; 6.具有本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注:1.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2.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以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式
1.制冷实习指导教师、轮机管理专业教师、思政教师、数学教师、宠物养护与经营专业教师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
主要采取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教学技能和教师及其他岗位的综合素质。
(二)报名时间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冷实习指导教师、轮机管理专业教师、思政教师、数学教师、宠物养护与经营专业教师等岗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结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制冷实习指导教师、轮机管理专业教师、思政教师、数学教师、宠物养护与经营专业教师等岗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 纸质材料投递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2023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2《2023年度科管校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表》,随同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个人信息页)、居住证、个人简历、中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并自行登录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并下载认证报告,登录 https://www.cdgdc.edu.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学位认证并下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前取得的学位,不用学位认证。无学位者,不用学位认证。下载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需要随同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shkjglxxrs@163.com,压缩文件及表格、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户籍—最高学历学位;同时,将全部电子版应聘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办公楼407室,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人事收(邮编20043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缺一不可。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应聘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在附件1《2023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准考通知。
五、笔试、面试与考核
(一)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公开招聘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党委会审议。
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考生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上海市居住证(如有)、中专及以上全部教育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材料)、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仅应届毕业生提供)、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投递简历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邮箱、电话等通知,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查阅,并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六、体检和政审
1.按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政审考察对象。
2.政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学校按照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体检、政审结果合格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情况反映严重的问题,经组织调查事实清楚的,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聘用。所有聘用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3.对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学校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应聘我校。
4.拟聘用人员个人情况符合调档至我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我校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邮箱:shkjglxxrs@163.com
联系电话: 65575650
联系人:姬老师、缪老师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2023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