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川中学2019年赴国内高校现场考核
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中学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 www.myrsks.com.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及相关高校校园网发布)。
一、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其他师范院校具备“硕师计划”研究生资格本科毕业生。应聘者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2020年8月1日之后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除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外,其余“专业”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中学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5. 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招聘程序
(一)时间及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
(1)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二层【东】201。
2.西南大学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1。
3.重庆师范大学
(1)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412室
4.四川师范大学
(1)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室1。
5.西华师范大学
(1)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宣讲室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对应的高校现场报名点应聘。应聘时,应聘者须提交自荐书1份、公费师范生或硕师计划协议书复印件1份。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招聘程序
1.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采取试讲、面试等方式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由北川中学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上一考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考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北川中学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考核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招聘不足的列为紧缺学科,进入第二阶段考核招聘计划,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