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2023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仙桃市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170人,其中高中50人、初中50人、小学50人、幼儿园20人(岗位明细见附件1)。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和尚未就业的2021届、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学科可放宽到物理、化学、生物教育等专业,特校须特殊教育专业,幼儿园须学前教育专业)。
(2)2023年应届和尚未就业的2021、2022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也可参加应聘(均需取得相应学位)。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6.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幼儿园须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应具有省级高校毕业生报到派遣资格。不受理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人员应聘。
8.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按本科、硕士、博士对应25、30、35周岁及以下(25周岁为199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面试、现场选岗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湖北大学。时间:2023年3月16日(周四)上午8:30—11:00;地点:地点:湖北大学三号体育馆。校园招聘联系电话:027-88664126
(2)湖北师范大学。时间:2023年3月23日(周四)上午8:30—11:0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大厅。校园招聘联系电话:0714-6576009
(3)黄冈师范学院。时间: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00;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区体育运动中心。校园招聘联系电话:0713-8621600
(4)长江大学。时间: 2023年3月28日(周二)上午8:30—11:00;地点:东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宣讲大厅。校园招聘联系电话:0716-8060548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条件,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和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寸同底登记照2张,进行现场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合格意见。
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2.尚未就业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
学历、学位证书;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制发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选择一个招聘点参加应聘。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填写统一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在承诺人栏签名。
(三)考试
招聘考试不组织笔试,采取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及地点现场通知)。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参加能力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考试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安排考场。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分学段进行,满分100分,时长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践能力水平,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签约。
(四)选岗签约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选择岗位,与相关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
上一招聘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招聘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仙桃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仙桃市人社局网、仙桃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占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事项
1.2023年8月1日以前,需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仍未取得的视为违反承诺,所签协议无效,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校园招聘,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28-3323315
仙桃市教育局 0728-3319291 3319695 3319182
附件1 湖北省仙桃市2023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 湖北省仙桃市2023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 湖北省仙桃市2023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