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梅州市直属公办学校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进一步推动梅州教育事业的发展,经梅州市委人才办和梅州市人社局同意,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梅州市学艺中学定于2023年3月赴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梅州市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高校(或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内,且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6.我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及所需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者网上报名,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包压缩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2.现场报名及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提供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保记录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周一)下午16:00止。广东梅县东山中学邮箱:dszxbgs304@163.com;梅州市曾宪梓中学邮箱:zxzzxbgs@126.com;梅州市学艺中学邮箱:sxyzxbgs@163.com。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3月27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1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和面谈考核,通过后按要求参加考试;在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者,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步筛选,收取报名表等材料,初步筛选和面谈考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考试。具体岗位报名不超过3人的面谈考核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岗位报名超过3人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第三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3月28日(周二)至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2.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及参加说课。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说课具体时间及具体安排届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通知考生。
四、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执行。如拟聘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期限为5年)、购房补贴。
(一)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州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二)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州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地点调整的,我市人社局及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我市人社局及市教育局或报考点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整公告。
5.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联系人:饶主任、林老师,电话0753-2222890。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753-2242529。
梅州市学艺中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243742。
九、学校概况(扫码了解)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 梅州市学艺中学
附件:
附件1:2023年梅州市直属公办学校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梅州市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高校(紧缺专业)目录.doc
梅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