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6月16日,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面向大埔县村(社区)级“两委”干部招聘的岗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0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
(二)报考注册:
应聘人员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bm.com/?recruit=128)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3年6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等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6月30日带证书原件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8.报名成功者应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网上确认参考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23年7月4日9:00起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功能,请考生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及资格审核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卫健三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教育类岗位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卫健类岗位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卫生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复印件无效。
(2)资格审核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其中大埔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一律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样表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4.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学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培养方向为“文科”或“理科”的证明;
5.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6)。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工作人员统一审核。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的,可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部分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大埔县消防安全指导中心职员岗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大埔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岗位采取实际操作测试。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统一集中组织实施。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消防安全指导中心职员岗位应聘人员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据实形成考察材料。
因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0823。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教育部门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5536161);卫健部门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5559699);其他部门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5550823)。
附件:
附件1: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x
附件3: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6:2023年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docx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