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23年新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以及《闽清县2023--2024年度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现将闽清县2023年新教师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研究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招聘编内教师岗位30名。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fujian.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政府网(网址:http://mqx.fuzhou.gov.cn/)。
四、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办法。符合闽清县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附件2)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开考,未纳入目录的学科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五、招聘工作实施
(一)发布招考信息
招聘信息在闽清政府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政府网。
(二)报名
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报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所有应聘人员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4)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转PDF格式后上传,并及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联系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进行申诉或补交材料,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名承诺书》(附件5)。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含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考核组由7名学科专家教师组成。面试评委在福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考专家库里采用电脑程序随机抽选,面试评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及保密纪律。
4.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学段学科教材(中学、职专为起始年段,小学、幼儿园为中年段),面试课题由评委随机抽选。
5.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参考人员及面试评委一到面试考场即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参考人员抽签情况由监察人员专门保管。候考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相互隔离,各楼层通道均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做到待考人员不与已考人员、评委等接触。面试评委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参考人员到达面试室,面试评委即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面试过程要求独立评分,评委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面试室实行全程录音、摄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经加考后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拟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
2.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布的学段与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公开选岗。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五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按闽清县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年限与相关政策执行)。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及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附件:1.闽清县2023年新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闽清县2023--2024年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xls
3.闽清县2023年专项招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