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参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参聘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闽清县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102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参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闽清县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fujian.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县政府网(网址:http://mqx.fuzhou.gov.cn/)。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4:6(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闽清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招聘岗位对象均须参加网络报名。
五、招聘工作实施
(一)发布招考信息
招聘信息在闽清县政府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县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填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具体要求如下: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须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参加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闽清职业中专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5.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先网络审核方式进行,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将需提交的材料送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笔试
2024年4月6日,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考试(考生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两部分。报考闽清职业中专学校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有关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对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在4月11日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含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考核组由7名学科专家教师组成。面试评委在福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考专家库里采用电脑程序随机抽选,面试评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及保密纪律。
4.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学段学科教材(中学、职专为起始年段,小学、幼儿园为中年段),面试课题由评委随机抽选。
5.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参考人员及面试评委一到面试考场即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参考人员抽签情况由监察人员专门保管。候考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相互隔离,各楼层通道均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做到待考人员不与已考人员、评委等接触。面试评委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参考人员到达面试室,面试评委即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面试过程要求独立评分,评委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面试室实行全程录音、摄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经加考后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拟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
2.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布的学段与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公开选岗。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于六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按闽清县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年限与相关政策执行)。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及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人社局、闽清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得变更。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附件:1.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参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闽清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