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牡丹区人才新政10条》(菏区发[2022]15号)及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30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简历、《菏泽市牡丹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dqjszp@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姓名+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因故错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步,须带齐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初审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地址:菏泽市重庆路1266号)
3.需提交的材料
①《菏泽市牡丹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插入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2张。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上述材料中②、③、④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⑥原件按顺序装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等,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造成的空缺,经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1.人才引进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