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菏泽市牡丹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8:00—4月7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三)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菏泽市牡丹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户籍;
2.持有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菏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牡丹区、鲁西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居住地、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为牡丹区、鲁西新区的由牡丹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 年3 月 25日8:00—4月7日17:00。受理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三)其他环节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表见附件)、材料审查。
(四)体格检查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就可到确认地点现场认定。
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县区 |
体检医院 |
备注 |
牡丹区(含鲁西新区) |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健康管理部体检楼(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 |
4月8日—4月14日早上8:00健康管理部体检楼集合。咨询电话:0530-5515606。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
注意: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见附件,自行打印,贴本人1寸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需盖体检医院体检章)。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不按要求导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附后)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标准信封1个(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县区;信封封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县区)。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8.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除外)。
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确认地点一览表
认定机构 |
受理范围 |
确认地址 |
电话 |
时间安排 |
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
0530-5685872 0530-7599966 |
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菏泽政务服务网(http://hzzwfw.sd.gov.cn/)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菏泽市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5日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