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慈溪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慈溪中学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3年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户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师范类限制。
㈡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199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7.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8.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9.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⑶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⑷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⑸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时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报名者请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慈溪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4月7日下午16: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cxms@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如报名多个岗位,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12:00至14: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号(慈溪中学新校区)。
需携带的材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慈溪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学习成绩证明或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指标。
4.参加招聘环节的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㈡初试
1.初试时间:4月8日下午14:30-17:00;
2.初试地点: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号(慈溪中学新校区)
3.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合格人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㈢复试
复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复试地点: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号(慈溪中学新校区)
1.笔试时间:4月9日上午9:30-11:00;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2.面试时间:4月9日下午12:30报到。
面试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笔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㈣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自理)。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后续考察等环节不合格,则协议自行解除。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㈤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在校期间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㈥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3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6.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7.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对有与聘用单位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9.我市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0.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38062、63919012。慈溪中学咨询电话:0574-58998919。
附件: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慈溪中学教师公告附件下载.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