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公告
为推进宁波前湾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1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21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24年7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页: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生源地、户籍不限;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见附件1);
4.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总绩点排名前40%。若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专业总绩点排名放宽到前50%。
五、招聘条件
1.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对象需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2024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将予解聘)。
5.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6.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下属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报考者扫码填报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
1. 现场资格审核
初试当日上午(18日左右)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整理:
①《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毕业生提供);
④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
⑤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专业报考者提供);
⑥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生提供),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⑧与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如师范专业证明等)。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初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的信息将在宁波前湾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初试
时间初定为7月18日左右,地点为前湾新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时间初定为7月19日左右,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
体检安排在前湾新区附近区县,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8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确定;
(四)联系电话:0574—89280385,89280376;
(五)监督电话: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综合科:0574-89280299。
附件1: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研究生专场)计划表.doc
附件2: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招(研究生专场)应聘报名表.doc
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