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20年公开引进各类优秀教师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稳定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引进部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扎实做好引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叶县范围外,通过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在编在职的叶县籍教师(或亲属在叶县工作愿意来叶县任教的非叶县籍教师)。
(二)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须满一年教龄;
4.高中和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专科或以上学历,均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必须是县域外现任在编在职的优秀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原“985”、“211”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的毕业生不受优秀教师荣誉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叶县教育体育局302室。
(三)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及奖惩情况)一份;
2.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本人2018-2019学年的教学教案;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聘任证,荣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相关证件及批文,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编证明(含入编时间、进入渠道、身份属性等)。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段及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纪检监察、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版)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档案(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以县教体局为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提档并办理有关手续,列入编制,按实际岗位和需求聘用到指定单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以户籍所在地安置为主。凡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切实加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编制、人社、财政、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引进教师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一)教师引进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方案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75—8052746、7270615
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