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专项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4号)
白城师范学院是吉林省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2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白城师范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76人,现有19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与韩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与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合作项目。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类型
本公告专项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计8名,为合同制聘用岗位。
(二)学历学位要求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招聘范围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毕业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科研院所,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需求数量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12月31前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力资源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邮箱:bszp4@bcnu.edu.cn(注:不同公告报名邮箱不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4号公告)》(附件2),并发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任职经历、政治面貌证明等材料(JPEG或PDF)。同时提供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与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部门XX工作人员某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考生同时符合本公告多个招聘岗位条件的,可选择报名其中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应聘本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服从调剂,并按顺序填写调剂岗位;考生同时符合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2号、3号、4号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的,可以兼报各公告中的相应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力资源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等形式(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白城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聘用规则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学校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中2023年12月31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二)聘期
本公告招聘考生首个聘期为5年。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待遇相同(同工同酬)。
(二)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奖励待遇
录取后,符合《白城师范学院优秀硕士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第二、三层次人才标准的人员,学校预支2-5万元攻读博士奖励经费,通过考核的,给予正式编制。
(四)其他待遇
1.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休假情况参照学校在编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2.经学校同意可报名参加学历学位进修考试,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培养协议,双方履行权责义务。
3.招聘岗位均为固定岗位,合同期内不允许进行调岗。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47
单位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
(二)监督举报
白城师范学院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431-3555041
附件:
1.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xlsx
2.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4号公告).xls
白城师范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