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兵团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师双河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具有第五师双河市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第五师双河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第五师双河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第五师双河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已在第五师双河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第五师双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但须被高校录用后的在职教师才能申请。
(三)普通话要求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注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兵团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完成《教育学》《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
2.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五)体检要求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10:30—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四、报名认定操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2.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3.申请人在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时,须确保正确无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外语”仅限于:报名系统内没有的小语种学科。如报英语学科,须选择“英语”,而不得选择“外语”)。
4.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
5.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含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注2: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3: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以上时间有变动会另行通知,请加入第五师双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QQ群:589615975。
(二)地点:第五师双河市教学研究和师培中心(第五师双河市89团小学向阳楼3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娟娟,0909-226926315719036335。
(三)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第五师双河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第五师双河市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4: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考试证明。
(1)中国教师资格网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通过之后的合格证明)。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体检工作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双面打印,由5月29日工作人员带队,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1、2)。
七、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含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