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池州市直学校使用编制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招聘计划数共8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招聘岗位等信息于4月27日起同时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7年4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09:00至5月1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尺寸、大小的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2023年5月13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3年5月13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或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5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岗位的学科知识,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参加笔试人员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19日09:00至5月20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其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任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6-2317814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66-2023221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2026219池州市第一中学
0566-3219990池州市第十一中学
0566-2745101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317848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