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合同教师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技工学校是佛山市禅城区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技工学校,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由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禅城区教育局共同管理。学校可开展全日制中等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开设“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网络信息安全”“平面设计”和“机电一体化技术”4个专业,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合同教师职位表》(详见附件1)。
序号 |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1 |
新能源汽车合同教师 |
4 |
2 |
机电一体化合同教师(自动化方向) |
2 |
3 |
机电一体化合同教师(机械设计与制造方向) |
2 |
4 |
平面设计合同教师 |
3 |
5 |
网络信息安全合同教师 |
3 |
6 |
数学合同教师 |
1 |
7 |
语文合同教师 |
1 |
8 |
英语合同教师 |
2 |
9 |
思政合同教师 |
1 |
10 |
体育合同教师 |
1 |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8.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师职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相同。
9.持有大学、高职、高中、中职、技工、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证和教师上岗证(2023年应届生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原件);
10.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天);具备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1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登录线上报名系统:http://gkzp.bpo5156.com/ 。注册后选择“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合同教师”根据提示报名。
3.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如有)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和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如有);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
(5)符合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7)教学说课视频一份(5分钟左右)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和线上初审
根据各专业、学科实际教学需求对应聘人员学历、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等于5月27日进行线上初审,按招聘岗位数1:8人选进行现场面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进入下一个环节,于6月2日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试。
2.现场谈话面试(初定6月10日)
向参加面试人员收取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谈话面试,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考试名单(如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组织下一环节),现场谈话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线上报名表(自己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各专业合同教师岗位的提供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
(6)应聘语文合同教师岗位的人员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的相关证书、资料、成绩表、个人简历等。
3.考试(面试+笔试)(初定6月10日)
(1)面试(60%)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思政学科面试人员现场说课、试教;参加专业学科面试人员分专业进行实训操作测试,测试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教学条件拟定。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40%)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聘用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安排前往本市、区三甲医院自费进行入职体检。
(五)聘用
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3.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4.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聘咨询电话:0757-82303290 18022217157(罗老师)、18675703314(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