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计划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4人。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2.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考专业请参考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起通过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yg.gov.cn/rsj/)阅读《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并查阅《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注册报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特别提醒:本次网上报名,有系统自动审核功能,请务必真实、准确填报年龄(出生年月)、届数、资格证书等信息,所学专业严格参照附件目录准确填写名称和代码(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保持一致)。
上传附件。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照片等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单张、逐个、正位上传报名系统: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就业推荐证明、学信网学籍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面向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已落实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的解约函。
(4)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此工具只可在电脑端使用,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2023年5月27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退回修改未再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应聘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向市人社局申请一次个人信息更改,其中岗位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张卷,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负责命制。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下同)不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于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进行,时间地点最终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⑴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签字)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所有附件原件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
应聘人员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中教师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征询考察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中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23年7月31日(或按相关规定)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复审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体检、考察和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所涉岗位为省属事业编制,由以上单位委托嘉峪关市人社局招聘,入职相关手续由以上单位办理。
招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市教育局:0937-6225900
市城区人民检察院:0937-6302053
市城区人民法院:0937-596875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7-6789791
监督电话:0937-6322050
附件:1.嘉峪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xls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