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名。其中:宁县一中13名,宁县二中14名,宁县四中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宁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接受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社局网站、西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宁县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宁县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现场资格审查结束。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厅
报名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扫描材料原件上传。应聘人员须提交《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往届生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已落实工作岗位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校推荐表》(附件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从指定的面试教材(附件4)抽取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按照岗位引进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2023届毕业生自备)和《聘用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资料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学籍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得低于6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全日制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对于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对各类引进人才在我县连续任教不满15年离职的,所享受的各类补贴全部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本次引进工作由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宁县教育局:0934—6622919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4—6996195
附件:1.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docx
2.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docx
5.网上报名二维码
中 共 宁 县 委 组 织 部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 县 教 育 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