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2018年江宁区新进教师招聘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160分。特殊教育学科(专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电气专业、汽车专业、工业机器人专业只考公共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日,以笔试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面试资格线。各学科(专业)面试资格线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各学科(专业)具体需求划定。
(5)成绩查询。报考江宁区的考生可于2018年1月23日-24日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查询本人成绩。
(6)领取成绩凭证。单报江宁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或在江宁区缴纳报考费人员于2018年1月29日-31日(8:30-11:30,14:00-17:00),到江宁区招生办1楼(南京市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考试证领取本人成绩证明的原件。领取成绩证明后要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7)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8年度内有效。
本次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政策和要求,制定2018年江宁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另行通知。
(2)面试报名和面试资格复审。达到面试资格线的考生可按照江宁区教育局于2018年3月上旬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2018年江宁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要求,到江宁区参加面试报名和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材料包括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以及笔试成绩证明原件。其中,就业推荐表及笔试成绩证明原件须提交。符合招聘条件初中(2)、小学(2)、幼儿园(2)、特殊教育学校(2)的人员,只须提交笔试成绩证明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江宁区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中,遵循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专业)计划招聘数的1:3比例,在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
(5)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授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针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电气、汽车、工业机器人等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基本功考核所占面试总分比例作相应提高,具体办法详见面试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合格者的总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并收取应聘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和各学校、幼儿园的用人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25-52283815。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要求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
1.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