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一批(高校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有效解决教师人数不足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赴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非师范类研究生,本科须为师范类专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音乐、心理健康岗位除外)。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2023届毕业生(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7.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8.专业要求: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报考人员为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者,报考人员可以选择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学历专业为物理,研究生学历专业为美术,可以选择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岗位。
9.具有岗位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名单,尚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26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赴高校专场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将在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告招聘事宜。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8:00—2023年6月14日下午5:00。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sydwzl.com/gdhzbljszp
2023),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3)每位考生每所高校专场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还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承诺书(附件5),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网上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审查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审查结束,考生可于2023年6月15日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2:30—4:0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2)河南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3)华南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我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等);
⑤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合格证及承诺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4.组织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由本县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评卷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招聘点现场予以公告;
④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现场公告或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5.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可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将会在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7.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8.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受聘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按聘用单位通知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按违约处理。
9.递补
招聘过程中,如有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程序经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员不服从具体岗位安排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其他情形,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没有合格人选或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则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不同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生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4)后方能进行递补。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从聘任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解聘。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实行诚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自行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明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故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对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的人员,我县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准考证为确认考生身份的材料之一,考生需在取得准考证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在招录的各个环节中均需出示准考证,准考证一经发出,不予补办。
(五)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对象后,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若聘用对象未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或违约的,需按规定或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被聘用为博罗县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硕士研究生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关系。
(七)新招聘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的津贴与安家费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最新的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子女需在博罗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八)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3年内不得调出被安排的工作单位。
(九)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一批(高校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博罗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