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师招聘公告
富民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加大教育投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富发〔2019〕6号)文件精神,同意每年拿出5个岗位专项招聘“双一流”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富民县教体系统临聘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对象
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对象为“双一流”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教师。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富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富民县环城西路17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71——68811053
网络报名:fmxjyjrsk@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2)《富民县教体系统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3)在民办学校任教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时持身份证到富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的方法、时间、地点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说课和课后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及体检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聘用
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有关学校。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本人各执一份),“双一流”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聘用教师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劳动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二)考核
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业务档案,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续聘和辞退的依据。
(三)待遇
招聘教师工资待遇11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购买“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缴。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招聘考试、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并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本人与应聘人员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事项,应当予以回避。
十、监督电话
富民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871—68818789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