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于2015年4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最早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的办学定位是立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49亩(其中康巴什校区914亩,东胜校区235亩),下设11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开设机械工程、材料化学、自动化、眼视光学等23个本科专业,形成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系是在2011年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系基础上于2016年正式批准设立,同年开始招生。设有音乐表演与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学制四年,艺术学学位。艺术系现有在职教职工24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教授2人,副教授7人,博士2人,在读博士4人,教师均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音乐与舞蹈学院。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1人,鄂尔多斯“草原英才”1人,鄂尔多斯青年优秀人才3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项目2项,自治区科研项目近20项,自治区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校级教改及各类获奖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含教材)25部,成果获奖64项,省级奖项50余项。历经12年的发展和积淀,以专业精湛的师资力量、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发展和艺术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持续培养,广受社会各界赞誉。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经市编办批复核准,为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系刚性引进1名音乐表演专业带头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或属于《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3〕60号)中规定的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6.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不超45周岁(含);
7.具有5年以上音乐表演教学工作经验。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原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辞职(离职)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有《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公开引进专业带头人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通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1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oit.edu.cn/)或内蒙古北方人才服务平台(http://ks.bfrczx.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海外硕士、博士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和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0:00,考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对拟引进专业带头人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考查成绩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本次引进专业带头人教师考查不设开考比例。对应聘拟引进岗位的人员进行业绩能力评估和专业面试。
1.业绩能力评估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其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能力评估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业绩能力评估评分细则》,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业绩能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业绩能力评估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业绩能力评估在对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经历及成果,并对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2.专业面试
参加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主要考察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岗位的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专业面试包括:
(1)课程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学科方向选择一门专业课程中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试讲;
(2)学术成果介绍。介绍本人科研学术方向及成果;
(3)专业答辩。对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考查结束后,根据考查成绩,按照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应在业绩能力评估和专业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引进专任教师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专业带头人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拟引进人选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专业带头人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专业带头人,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8年。
五、待遇
引进专业带头人办理人事手续,注册为学校编制控制数人员,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地方和学校规定的相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按有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对专任教师引进工作进行监督。
(三)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15332711190(王老师)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77-8586912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0477-8591496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