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着力推进学院“双高”创建,学院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2023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具有市级事业编制教师和辅导员共3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和辅导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大学学历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历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3年6月24日至30日,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kvtc.cn)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及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如因资料不齐被退回,可在7月1日前补充后重新提交一次。
2.网上确认及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7月4日前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报名登记表》应妥善保管)。
3.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逾期未到现场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四)综合考核及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分为教师岗位考核(含实训教师)、辅导员岗位考核。其中,教师岗位考核由面试和试讲组成,辅导员岗位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即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试讲采取讲授微型课方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基本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网文写作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即现场回答问题、案例分析、理论宣讲等。
3.其他说明
(1)教师岗位依据面试成绩、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不足1:3的,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分60%者,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
(2)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办法:教师岗位总成绩=面试*50%+试讲*50%,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教师岗位试讲成绩、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排序,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体检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失信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签订聘用合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排序,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学院报送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招聘工作相关时间节点。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817763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安康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