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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名)

时间:2023-07-21 20:17:18 点击: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五批研究生专场)

为推进北仑区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10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8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2022届、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生源地、户籍不限;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4.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总绩点排名前30%。

五、招聘条件

1.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2023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5.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6.北仑区教育局下属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1日12:00—8月2日12:00。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YaxBb2x.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二)。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8月2日12:00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8月3日左右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测试时间及其它要点,报名人员可按网站提示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1.初试

时间初定为8月12日左右,地点为北仑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当日(13日左右)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3)非应届生,按公告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面试

时间初定为8月13日左右,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不再安排初试并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试讲内容为相关学段学科内容。

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四)联系电话:0574—89383955,岳老师、董老师;

(五)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

附件2: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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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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