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区,进一步优化师资梯队结构,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全国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引进部分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骨干教师2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1名、幼儿园教师2名。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现具有事业编制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含控制总量内人员)。
(二)具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立德树人标兵、学科育人标兵、教学能手、课改先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称号,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轻负高质”优秀教师、优质课一等奖、课堂大赛一等奖荣誉。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等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日—8月3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2023年潍坊高新区公开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单位出具的任教(工作)经历证明;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证书及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三)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研水平、知识储备、授课能力及师德素养等。考试按学科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引进计划完成情况,考试可分批次组织或采取其他形式。
(四)体检考察。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确有困难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辞职放弃原单位事业编制(控制总量内人员)身份,纳入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教师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3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