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教师(第三场)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为三水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不同学段教育。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临聘教师。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三水区直属学校非编制内人员,入职后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享受三水区有关临聘教师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有考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特殊岗位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适当放宽年龄);
(5)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的,视为相符)。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前期已报名应聘本年度三水区各镇各校临聘教师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8月30日
2.网络报名:
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以文件夹形式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考生可兼报不同单位的临聘教师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考生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另外,考生如同时兼报不同单位临聘教师岗位的,如遇不同单位考试时间相同,则需提前做好取舍,以确定参加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二)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次,A等成绩最高,B等次之,C等再次之,D等最低),评为B等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由招聘单位在初试后的两天之内公布初试结果并通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复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采取说课、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并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复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