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职业院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拥有石柱岭、五象校区、五象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百亩。学院现有在校生约60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办学4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规模大、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全、校园环境美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二)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的招聘专业一致,如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学生。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公告挂网发布7个工作日后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5个工作日),不接受网上、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明德楼二楼学院人事科(201室)。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或所报岗位名称和公布的岗位名称不对应均视为报名无效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
(2)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办公室明德楼二楼201室(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接收并查验应聘材料后把相关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纸质材料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②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附带有效期二维码的)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后勤控制数人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⑤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养老保险)。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⑦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⑧专业名称相近举证须就读学校开具专业相近证明。
(3)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查验其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将先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等相关信息。
4.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以及笔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及时关注、查询。
5.请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在笔试开考前(详见笔试公告)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确认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考试费50元/人。
2.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发布缴费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未按时成功办理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各岗位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要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同一个岗位使用同一套笔试试题。
(2)笔试公告
具体笔试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3)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如某一岗位在笔试环节已经获准同意降低开考比例,面试环节可不用再申报核准)。
(2)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考试。
(3)面试形式、面试成绩
①结构化面试
组织干事、文秘、团委干事等3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时间(含审题)15分钟;
②试讲
德育专业教师、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教师等2个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时间20分钟;
③试讲+实操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师、制糖专业教师、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等5个岗位采取试讲+实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实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未达60分考生计为面试成绩不合格,试讲时间20分钟,实操时间待确定内容后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
(4)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实操成绩均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发布
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如考生自愿放弃现场听取成绩和签字确认,则需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
全部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面试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以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凡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其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0979。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老师、李老师0771-4883585
附件: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