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的意见》(吉发〔2021〕21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23〕49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4日至2005年9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至9月27日下午16:00,考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发送材料的,报名无效。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临江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C0201+张三。
(2)报名材料要扫描成PDF格式报送。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然后在打印出来的纸质版报名表上手写签字,再将签字版本的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成PDF格式放入文件夹中。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文件夹里的每个文件命名要带有数字作为文件顺序,统一格式为“1.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5.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6.户口簿7.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需要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此项,否则不需要)”。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要连续标注好序号后再上报。
(4)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4.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该岗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精英惠临”工程的实施意见》,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2.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根据聘用人才意愿,招考单位有空余岗位情况下,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3.给予生活补贴。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对于引进的非“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4.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临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非“双一流”院校(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及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临江组工微讯”,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附件:1.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23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