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验中学2023年10月赴广州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我校计划于2023年10月随东莞市教育局赴广州定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23名,被录用者纳入公办学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4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相近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和道法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③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④属于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高校范围(Ⅰ类、Ⅱ类,见附件5)的人员;
⑤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具体见附件1),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暂未取得的可提供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网上和现场)——网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试讲——综合素质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东莞市教育局招聘定点珠海市和广州市两个考点,我校只参加广州场,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1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进行网上报名。广州市考点:2023年9月27日9:00—10月9日16:00。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广州场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已入围并参加珠海市考点岗位体检的考生不可再参加广州市考点的招聘
2.报名上传材料要求(现场报名还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审阅)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期间还没毕业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报考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广州市考点:考生于10月11日12:00后登陆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是采取“笔试+试讲+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广州市考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内容包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中学阶段学科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教法、思维能力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广州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考系统公布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试讲+综合素质评价)人员,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40%25计算入总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数5倍确定入围面试(试讲+综合素质评价)人员,本岗位合格人员不足5倍的全部入围面试。
2.试讲和综合素质评价
试讲和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先考试讲再考综合素质评价。广州市考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各招聘单位可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考核,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相同。试讲环节的考试形式为现场随机抽题,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
(2)成绩。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项目测评的须各项目成绩相加后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试讲和综合素质评价的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成绩均不计算入总成绩,且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即试讲成绩不达80分的不能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试讲达80分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达80分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2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25。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试讲+综合素质评价),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五)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25+试讲成绩×30%2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25,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2.录用规则
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四舍五入后成绩相同的需比较四舍五入前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明确招聘单位和考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五、咨询方式
请有需要咨询我校招聘岗位的详情,或对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致电:0769-22205331,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详细的招聘方案以东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9-10月赴珠海和广州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http://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mpost_4072301.html
后续更多关于招聘的信息可以留意东莞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dg.gov.cn/flfw/jsgl/rsxx/或者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以及“东莞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附件下载
1.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I、II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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