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以及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乡镇小学选调2名工作人员至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管理工作,现在仍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5.近3年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属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7.不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1)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9日
3.报考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xian.gov.cn/)下载并填写《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从我县乡镇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与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的压缩包文件需备注姓名。
相关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4.缴费及发放准考证
考务费50元,考生于2023年10月18日持《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从我县乡镇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县卫健委财审股(卫生大厦一楼)缴费,缴费后到县卫健委人事股(卫生大厦二楼)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与非在编聘用制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同步进行。
1.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分必选项和自选项。
必选项为:语言(40分)、美术(30分);
自选项为:电子钢琴、舞蹈、唱歌三项选一(30分)
总分100分
2.具体要求:面试时间为15分钟,每项5分钟内完成。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
电子钢琴:自备钢琴曲。
舞蹈:服装、音乐自备(U盘)
唱歌:清唱歌曲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流程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达考点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的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为8:30。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如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则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面试成绩为准。
(2)如果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分成相应组别,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5.其他: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选调名额。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6日,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件到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确定入闱人员
根据选调名额和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再相同,幼教专业者优先,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并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资格终审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资格终审不符、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考生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咨询电话:8432890(县卫健委)、843321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附表:
1.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从我县乡镇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从我县乡镇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附表1:
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从我县乡镇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招聘单位 |
选调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学位) |
年龄 (周岁) |
其他条件 |
|||
吉安县托育服务中心 |
2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负责教学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以县教体局的任免文件为准) |
本单位专技岗位不能设置教师岗,专技职务不能聘教师岗,只能聘管理岗或聘经济、会计等其他专技岗 |
注: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 1日及以后出生)